原告和被告哪个更吃亏

如题所述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偏向哪一方的问题,更不存在哪一方吃亏不吃亏、好听不好听的问题。
更何况,纠纷发生后,除非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的话,除非就搁置纠纷,否则,又想解决纠纷、双方又不能协商,那么只能是起诉了,就是找第三方来裁判。那么,谁想解决纠纷的愿望更强烈,谁就先起诉当原告了。实践中,有双方都同时分别起诉的,那么,任何一方,都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甚至有双方本来已经自行协商好,为了取得一个法院的生效的又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而以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起诉到法院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庭是不要费用的,但立案时需要交诉讼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知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道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提起民事诉内讼时需要多少诉讼费用要依据诉讼标的而定,如果是涉及到财产的,要依据标的的价值按一容定的比例收取受理费用。
费是由原告先行垫付,但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如果被告败诉,那么可以收回垫付的诉讼费。的诉讼费会在开庭前限时交纳,未在限定时间内交纳的,视为撤诉。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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