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卖房骗局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中介机构是以买卖双方差价赚取营业利润的机构。在房屋买卖这块大家是否知道有哪些中介的陷阱,又应该如何防范房屋买卖陷阱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房屋买卖中介的陷阱有哪些以及应该如何防范房屋买卖陷阱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有哪些中介陷阱
      中介公司骗人的方式,除了吃差价外,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消费者买、卖房子时,和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只收钱,不办事。
      2、乱收中介费,房子还没看,先让买主交几百甚至几千元看房费。
      3、收了购房款,立即卷铺盖逃走。
      4、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
      5、虚夸,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
      6、转卖买主或卖主,中介公司成了“二道贩子”。不少中介公司内部卖房源,一套房子,再卖给其他代理,中介公司联合起来赚看房费、中介费。
      7、串通业主引买家上钩,骗取,不少中介公司还和卖家串通一气,热情地让买家看房验房,等买家有意交纳了定价后,卖家却突然反悔,称房屋不卖了,而买家交纳的定金,中介却不退还,和卖家私分。
二、如何防范房屋买卖陷阱
      将手中的二手房卖出一个好价钱是许多业主的愿望,但许多不法中介会利用多数卖房者缺少交易经验的特点布下陷阱,大家在出售房屋时一定要注意防范。
      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许多业主早已经对“现金收房”有所提防,加强了防范意识,于是许多不法中介便想出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的把戏继续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再转手高价出售,业主不仅拿不到多出的出售房款,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这些黑中介担负着巨大的责任。一旦该套房屋出现无法还贷的情况或是由于非法出租而出现纠纷,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首先就会找业主本人而不是中介公司。
      提示:
      对于不太急于用钱的业主,最好不要选择“现金收购”的卖房方式。不管是公司收购还是个人收购,都是利用不透明交易来吃差价谋取暴利。
      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到房管局过完户才能算交易完成,切记不要图省事只管给对方房产证然后拿钱了事,仅仅是做公证并不能算是法律意义上的房产买卖。
      陷阱二:霸王条款
      许多不法中介利用业主法律知识不全面的特点,在与业主签订《房屋销售代理协议》的时候,故意在协议中隐蔽设置霸王条款。
      提示:
      正规的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代理协议》中,一般会对买卖双方的权责义务都分别作出规定。如会规定中介公司委托出售房屋的时限,或规定中介公司和业主的违约责任等。正规代理协议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当是对等的。
      陷阱三:暗箱操作
      有的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代理协议”之后,便进入暗箱操作阶段了,不论是看房、谈价、谈合同,所有的一切都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背地进行。在这种不透明的交易过程中,不法中介将房屋标出高价,在出售之后暗中将差价放进自己的腰包。由于代理协议中并未指出业主与购房者见面谈价签订合同等事宜,因此不法中介便利用这种代理关系中“买卖双方不见面”的特殊条件获取高额差价。
      提示: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之中,透明交易至关重要。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坐下来当面将价格谈清楚,并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切不要通过中间人传话而最终造成自己的经济损失。
      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除标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基本情况之外还应标明房款支付的时间、方式,另外还应有费用明细清单、入住交验单及相关违约责任等。切记,合同太简单,房屋买卖就会变得很麻烦
      房屋买卖中介的陷阱有搞房源欺诈,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房源。虚夸,一套房夸大五六平方米甚至十多平方米。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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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30
黑中介孔令山,代禄禄,北京智家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壹佳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方信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他各种黑中介联合基本是共享房源,在甲方合同出随意填写,甚至捏造,你能获得有用信息能投诉或者起诉到法院算是幸运的。 下面摘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59622号 1、违反北京市建委、工商管理局有关中介公司及租赁合同需要备案的规定。 2、违反《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1)业务经理孔令山未出示过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无从业资格;(2)房地产经纪人员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执行业务;(3)拖延支付 6、违反《不动产出租托管服务合同》第十条规定,向李千提供虚假证件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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