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潞安司马矿的一名一线工人,我上的是四点班,每天14:00出家门,14:20到队里开班前会,然后换衣服,15:00左右打卡下井,班中一顿班中餐在井下吃,次日凌晨12:00左右交接班,1:00从车开始上井,1:20左右升井打卡并换衣服洗澡,2:00左右到家。每天从出门到回家共计12小时,而单位只是按8小时算工资,请问我们下井工人工作时间的起始点是如何计算的?
由于采煤工人的特殊性,班中餐的就餐地点就是井下,就餐时间约15分钟,算不算休息时间。希望好心人在回答时能将法律依据一起奉上,比如“根据《劳动法》XX条规定……,所以你的上班起算时间为”请各位一定要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