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与起诉案由不同可以合并审理吗?

如题所述

如果说诉前财产保全和起诉案由不同的情况下是可以合并审理的,那么司法机关在进行合并审理时也是要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案件合并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这种审理案件的内容都是比较相似的,在合并审理后也是能够节约庭审时间,更能够提供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
一、诉前财产保全与起诉案由不同可以合并审理吗?
不同案由的案件能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法学界把共同诉讼分为两类:普通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个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共同进行的诉讼,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是诉讼标的上有牵连,是可分之诉。
同时,2008年2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11号)中指出:“同一诉讼中涉及两个以上的法律关系,属于主从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以主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但当事人仅以从法律关系起诉的,则以从法律关系确定案由;不属于主从关系的,则以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确定案由,均为诉争法律关系的,则按诉争的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确定并列的两个案由。”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不同法律关系的多个诉讼请求可以一案合并审理是有法可依,符合立法本意。
二、应当合并审理的情形
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诉讼。每个单独诉讼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
2、各单独诉讼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3、具有相关联的各单独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
4、一个单独诉讼起诉到法院后,其他单独诉讼的主体向同一法院主张要求一并处理的案件。
案件合并审理是我国常用的一种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经济诉讼,但是在实行合并审理时也有很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需要两个以上的单独的诉讼,两个单独的诉讼在法律事实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同时由同一个法院进行管辖时才可以合并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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