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8-31
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中,纪委谈话和监委谈话的内涵 纪委谈话。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中的纪委谈话工作可分为三类情况,即谈话函询、初核谈话和立案中的谈话。 前两种谈话也称一般性谈话。 谈话函询,是指针对问题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谈话函询作为一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主要对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 初核谈话,是指纪检机关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党员或党组织违纪线索,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谈话。 立案中的谈话,是指纪检机关对于反映或者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问题线索,经过初步核实,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立案审查,而与涉嫌违纪党员或党组织进行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