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许可的种类不包含

如题所述

知识产权许可的种类不包含:特别许可。
知识产权许可的种类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普通许可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保留在该地域范围内许可人自已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以及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知识产权签订许可证合同的权利。排他许可是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内独家实施其知识产权,而不再许可第三方在该地域内实施其知识产权,但仍保留许可方自已实施其知识产权的权利。独占许可是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拥有独占该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任何第三方也包括许可方自已在内,均无权使用该项知识产权。
对外许可的区别:
1、约定不明,当事人对许可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普通许可。许可合同约定被许可人可以再许可他人行使知识产权的,认定该再许可为普通实施许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3、商标共有人的对外许可,对于商标共有人能否单独对外进行使用许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认可商标共有人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对外许可。
4、著作权合作作者的对外许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5、专利共有人的对外许可,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许可能够最大化挖掘和利用知识产权价值,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实施和转化,有利于盘活知识产权,避免闲置,不论是从利用角度还是维护角度,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经营策略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知识产权人开拓竞争市场,为其带来可观的经济利益,是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必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六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