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0-31
您好,写了儿媳妇名字后,就视为对儿媳妇的赠与。
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前全款购买,只写了儿媳妇名字,则该房产视为父母对儿媳妇一人的赠与,且是婚前赠与,为儿媳妇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儿子无权分割。
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前付了部分款项,剩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父母与小夫妻间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房子是父母婚前全款购买,房产证上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两种情况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婚内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房屋所有权归属谁,夫妻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都想拿房的,一般是出价高的获得所有权,并给另一方适当补偿;都不想拿房的,一般是变卖房屋,对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8-29
你好,这属于父母赠予儿子媳妇,所以离婚后属于儿子媳妇的财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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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2-06-30
儿媳夫妻的共同财产
虽然房子是你爸爸妈妈买的,但是名字是你儿子媳妇的,也就是说,这一个房子是你儿子和你儿子媳妇所有,这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了,以后这个房子夫妻要平半的分,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要平半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敬请采纳,谢谢
第4个回答 2021-08-28
新婚姻法房子是父母买的,房本写儿子媳妇的名字。离婚了是儿子媳妇的共同财产,因为父母买房写儿子媳妇的名字就说明房子是父母赠与儿子媳妇的,所以归儿子媳妇所有。与父母没关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