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公司工资少发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直接申请仲裁。

1.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

2.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3.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 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4.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5.单位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建议及时搜集相关的证据,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义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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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4
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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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7-21
离职之后工资发少,你可以回到原单位找财务对一下,看看具体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如果不多的话就没必要浪费时间去处理这件事情。
第3个回答  2021-07-21
找领导按以前合同办事,该给多少一分也不能少,反正已经辞职无需顾忌以后,属于你自己钱就点药回来。
第4个回答  2021-07-21
跟公司反映,少太多的话可以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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