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内容及对象
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评选内容为国家和省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规定的各科目课堂教学内容,授课教材为福建省教育厅公布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福州市选用的相应版本,课堂教学内容需要有完整的一个课时。根据省级评审要求,课例建议选用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材的相应内容,且原则上不得更改课例名称。其中,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应突出培根铸魂的育人要求;理化生科学等学科突出科学实验探究;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信息技术部分及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应充分考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通信等前沿技术在具体教学内容中的渗透。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评选活动将另行发文。
参加评选活动的老师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形象。
2.积极开拓创新,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近两年举行过校级以上公开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教研员,教龄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评选推荐办法
1.本次评选采用学校、县(区)、市逐级评审推荐,各级评审结果须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向上一级推荐参评名单。未经过本级评选的,不能参加上一级评选,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审资格。
2.福州教育研究院对市属校遴选拟安排在9月11-12日,市属各校各学科于9月10前上送一节参赛课实录的U盘,(课堂教学实录使用mp4等常用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由福州教育研究院各学科组织学科专家进行推选。县(区)评选推荐方案由各县(区)制定,经评选后于9月15前推荐一名选手参加市级评选。
3.市级评审采用现场片段教学方式,内容为选手参赛课中一个教学片段。(市级比赛具体安排另行发文)
三、名额分配
各县(区)中小学各学科各学段选送1节课(福清市2节),市属学校选送2节课参加市级评选。
四、评选时间
福州教育研究院拟于2021年9月18-19日组织市级专家进行评选。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将根据各学段各学科具体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各学段各学科的第一名选手将代表福州市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
六、组织和管理
各县(市、区)要加强统一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科学制定评选方案,明确评选规则,规范评选推荐程序,加强过程监管,保证评选推荐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七、材料报送方式
各区、县(市)务必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汇总好本区、县(市)参评选手评审推荐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参评选手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