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和自然资源局区别

如题所述

自然资源局是原来的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合并,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1、环保局是监督部门,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2、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恶臭其他、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3、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4、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征收排污费。5、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6、组织对本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7、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说简单点,生态环境局主责是监督执法部门,不是具体业务部门,群众所了解的绝大部分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都不是生态局在做,是监督其他部门做,只要履行了监督协调职责,没做好,问责也是问具体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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