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30类主要是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3001 咖啡, 咖啡代用品, 可可
3002 茶及茶叶代用品
3003 糖
3004 糖果, 南糖
3005 蜂蜜, 糖浆及非医用营养品
3006 面包, 糕点
3007 方便食品
3008 米, 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膨化食品
3011 豆粉, 食用面筋
3012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食用冰, 冰制品
3014 食盐
3015 酱油, 醋
3016 芥末, 味精, 沙司, 酱等调味品
3017 酵母
3018 食用香精, 香料
3019 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标注册类别30有哪些内容?
商标注册第30类---糕点,茶,糖,米面,零食小吃,调味品,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冰制食品;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饮用冰。
【注释】第三十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本类尤其包括: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非食用防腐盐(第一类);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婴儿食品(第五类);膳食补充剂(第五类);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
第三条: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第四条: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30类商标包含哪些类:https://www.91kaiye.cn/article-213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