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期过了还追究刑事责任吗?

如题所述

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得起诉,不得宣告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在下列期限内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期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为5年;

2、法定最高刑期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期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

20年后认为必须起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仍可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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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17

追诉期过了不一定还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核准通过则可以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扩展资料

追诉时效和追诉期限是同一个意思,都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即对于不同法定量刑的犯罪,具有不同时间上的追诉时效,从而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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