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帐本凭证等资料,配合稽查人员的检查。
二、对于税务人员提出的帐目上的问题,如果是自己确有
失误应及时更正及补救,如认为税务人员有判断失当之处,应该行使自己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如果稽查人员检查后认为帐务有问题,需要罚款的,检查人员应当和你交换意见,听取你的申辩和陈述。
四、法律救济。假如你和稽查人员就征税罚款有分歧,可以采取的办法是申请听证,复议和
行政诉讼。如果你是
个体户对你罚款超过2000元,或你是单位法人,对你单位罚款超过10000元,而你对此不认同的,可以采取的方法是一,在接到
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内向稽查局书面提出申请要求听证,仅对罚款进行听证;二,对罚款不服的,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如你对征税不服的话,是不能进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在缴清税款和
滞纳金后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保证税法的实施。为此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发布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
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
税务稽查的范围:包括税务法律、法规、制度等的贯彻执行情况,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及税务活动的合法性,偷、逃、抗、骗、漏税及滞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