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夫妻婚后是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的,在这种情况下,要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要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登记在你父母的名下,那房产所有人属于你父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登记在你的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则认为是父母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登记在你们夫妻两的名下,也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是在仅支付购房首付款时,看父母出资购房时是否明确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如果没有明确的赠与自己子女意思表示,则认为属于对夫妻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是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认为是其子女的赠与,是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是如果父母支付全款购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通常认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其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两的名下,则认定为是对夫妻两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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