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
房子是结婚后盖的,盖房子花的钱都是男方父母花的,且夫妻双方没花一分钱,房子的名字是男方的,现在要离婚,女方要一半房子,如果到了法院会怎么处理
追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取决于是哪一方的父母出资盖房。如男方父母出资盖房,法院可能会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如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除非出资盖房前明确表示了该房产归谁所有,否则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