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老项目的简易计税方法税率是多少?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
建筑服务:
1.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2.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税。
3.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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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2
按照3%的“征收率”交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老项目范围包括: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部分建筑服务第三条对以上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部分建筑服务对以上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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