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伤赔付问题

我在4月29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我正常行驶一45岁中年妇女从公交车头跑出来撞上了,路面上没斑马线。经了解:是行人家里她爸爸脑溢血发了要死了,所以才慌慌忙忙从公路上跑出来。到公路对面赶公交车,当时我看见撞了人,就慌了什么也没想就把她扶上了自己的车送她去了最近的医院,到了医院才报警和保险公司。在交警队里面警察说我自行撤离现场判我全责,我当时说是行人突然从公路边上跑出来的为什么是我全责。交警说我们可以重新划分责任,重新现场勘查什么的,但要扣车,时间还很长,我想我开的是营运车辆,时间长了损失太大,在说当时我车上还有2位乘客在就算以后上法院我也有证人,所以就认了全责。
在医院里她脸颊部受伤缝了6针留下了大概2厘米左右的疤,牙齿掉了1颗有5颗松动,由于当地医院无医疗条件需要转院治疗。留院3天过后伤者脸部没什么大碍了医生说他们可以出院了,但是伤者不愿意出院。
一直到5月4号才转院到口腔科治疗,经医生诊断用钢丝固定,大约一周后医生又说固定不了要拔了做假牙,伤者家属昨天接医院通知说可以院外康复治疗3个月后来装假牙。于是伤者要求去交警队协商解决,交警叫我们自己先协商解决然后再找他。

伤者家属要求如下:
1:精神损失费30000 2:容貌损失费20000 3:伤者误工费5000伤者家属误工费6000 4:营养费2000 5:后续医疗费 5颗牙齿 3850一颗5颗要19250 6:交通费:伤者丈夫从温州打工回来照顾伤者的车费要我们给他报。 7:住宿费:后续治疗3个月的住宿 8:伙食费 大概加起来要8万8左右,当时觉得和伤者及其家属没必要谈下去了。
注: 伤者是一小餐馆服务员 伤者丈夫在温州一建筑工地打工。2者都是农村人
我想请问哪些费用该赔偿哪些费用不该赔偿具体标准时什么,因为星期二要去调解委员会调解,希望您们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去做,要注意那些事项。
前期医疗费用已全部垫付,当时出了车祸看见那伤者很痛苦就把她扶上自己的车送到最近的医院,自行撤了现场。后来到交警队处理,交警队判了我全责,当时我不服交警对我说你这个事是个小事情,就算划分责任你也是主要责任,你反正有保险公司赔问题不大。在说重新划分责任很麻烦 时间也很长 而且还要扣车。我想嘛马上就要过五一节了我们开旅游车的就靠几个节气赚点钱,所以就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判了我全责 在问一下保险公司那些费用要赔哟。

没有精神损失和容貌损失的说法。伤者的误工费以实际的误工时间计算,家属没有误工费,但如果医院出具护理证明的,可以给护理费,时间也是按照实际的计算。营养费可以参照误工费给。后期治疗要她出具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不给她。交通费和住宿费按照实际的费用凭票支付。伙食费不用给。但首先你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啊,如果不是你的责任就不用付那么多的。没有责任认定书就调解是不对的。(还有你没有提到前期的医疗费,以及是否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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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2
如果打官司,我国法院对精神损害赔偿金支持的不高。
但是误工费、医疗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之类的,如果能提供出证据,又属于合理范围的,法院是支持的。
你不是偶上保险吗?这样自己的负担还少些,如果你是部分责任或无责任,赔付也会减少。
第2个回答  2010-05-22
首先我严重鄙视那伤者的家属,
向你这个情况,你的做法是对的,在法律上是站的住脚的,何况你还有证人,
但你就坚持一点,是她的违规才导这个结果,
出于人道主义,最好解决方案:帮她垫付50%的医药费。
我曾也是一个司机,我知道司机的难处。
第3个回答  2010-05-23
没啥协商的了,不会有结果的。让他们去法院起诉吧,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保险公司会直接赔的。别在垫钱了,让他们自己花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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