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地方性事业编辅警,签订了三年合同,但是合同甲乙双方都是我自己写的,单位并没有签字,然后就上交了,现在我家里有急事,需要即刻回到家乡办理事务,但是我错过了月底离职时间,然后我正常申请,单位不予批准,说如果非要离职就按照辞退走,不给开离职证明,不给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且要将我辞退经历写入我的档案,我是一名退伍军人和党员,我想问一下我如何维权,谢谢各位,另外我今天去辞职人事部说你直接走,我没有见过你这个人,直接辞退,我想知道真的会记录在档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