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审计后支付工程款,审计结果不一致未付款算违约吗

如题所述

约定审计后支付工程款,与审计结果不一致,按审计结果的款项付款,未付款算违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
(2001民一他字第2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200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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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0
未付款肯定违约啊,如果约定以审计结果为准,那就按审计结果付款撒,如果约定审计多少内按合同金额付款那就按合同金额付款撒
第2个回答  2014-01-20
关键看合同如何约定。如果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为结算标准,那就算违约。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以审计结果为结算标准,就不算违约。
第3个回答  2018-10-31
具体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一般较大工程在竣工结算审计之前会约定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进度款,一般不超过完成合格工作量70%,竣工结算审计后按合同扣留规定的质保金后支付其余结算款,质保期满后支付扣留的应付质保金。零星工程和工期较短的工程有约定前期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全部等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款项。
审计报告金额一般只供参考,只要金额差异不要太大就行,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4个回答  2014-01-20
那就按审计结果付款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