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孀死亡有没有丧葬费归哪管

如题所述

遗孀死亡没有丧葬费归社保局管。按规定,领取遗属补助的人去世,从去世之后就取消各项补助,不能再领取了,所以对于遗孀来说,本身不属于被保险保护的范围内,不享受相关福利。
有社保的丧葬费是由社保来进行发放的,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社保局丧葬费抚恤金是由社保局从社保基金中出的,符合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丧葬补助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办理流程。
(1)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死者的户口。
(2)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填写《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助申请表》
(3)当地社保部门初步审核,社保部门会审核资料的真实性,还要检查死者生前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原件退还经办人,当场出具书面受理证明,如果文件不全或者有误的,需要退回进行补正。
(4)公示
社保部门受理后,在4个工作日内将死者情况在死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死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核准
如果是社保部门核实资料准确无误,资料齐全之后,他们将会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民政部门进行核准。
(6)发放
将材料提交到民政部门之后,如果获得通过会有相应的通知,在接到通知之后,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丧葬补贴。
在申请丧葬补贴的时候,需要在申请人确认栏签字确认,签字确认之后,丧葬金就会打到大家对应的银行卡里面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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