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伤人谁赔钱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伤人后要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如果自己有财产的话,就由那部分财产中支付赔偿金,如果没有财产的话就由其监护人赔偿。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精神病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精神病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照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员会、村委员会同意也可担任监护人。如没有上述人员,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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