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人员打了我的公公,我老公很气愤,于是把对方的头打破了,约5公分左右,缝了7-8针左右,不到一个星期就出院了上班了,法医鉴定为轻伤,还构成9级伤残,我老公一直在看守所被关押了一个月,之前对方一直不同意调节,现在终于在我们的恳求之下同意调节,今天去司法公正处竟然给算出了10.5万元的赔偿(包括医药费5000元,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还有最多的是9级伤残费用,说是按公分计算,那人现在又40几岁,男,公务人员,年薪在9万左右,说是要赔付20年的9级伤残费用,其他的我知道是没多少钱的,真的有这么多钱么?吓死人了,如果不给钱,那人就要我老公坐牢。 说是给了钱才同意和我们去检察院打申请,但还不知道检查院是否同意不提起公诉,如果给了钱对方和我们去检查院打了申请,可以不提起公诉么?可以放人吗?好心的人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