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

如题所述

既然达到一定医疗费用标准就可以进行二次报销,那么进行二次报销之前还需要具备以下具体条件,这里一共有三点。
第一、必须是参保居民
二次报销是反正在第一次报销之后,因为肯定要是参保居民,才能进行二次报销的。如果你连参保都没有参保,那么一切都是空谈。按照我国当前的医保覆盖率,绝大多数人都是参保的。
第二、一次报销后费用依然很高
通常情况下,在就医看病之后,经过一定比例的第一次报销之后,剩下的费用基本都不会太多了。不过,如果一次报销之后,剩余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部分,超过了其所在当地的城镇或者农村居民的人均年收入水平,那么就是可以去申请进行二次报销。
第三、各种医院票据要准备好
既然要进行二次报销,那么各种的医院票据和证明都是需要准备好的。毕竟,如果证明文件不齐全的话,自然是很难进行确认报销的,甚至在一些地区还需要专门盖章。
当然, 也不排除一些地区计算机化比较先进,可以进行自动二次报销,最终你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就是进行二次报销之后的费用。
最后,需要注意的时候虽然二次报销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的,但是各地有不同的地方标准,因此在进行二次报销之前一定了解清楚当地的政策。

拓展资料
什么是二次报销?
所谓的二次报销,是指居民通过城镇居民医保或者新农合保险产生大额就医费用的时候,除了第一报销之外,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进行二次报销。
通常情况下,在医疗费用超过一定标准,会产生因病致贫的情况时才可以进行二次报销哦。
怎样进行二次报销?
正常的情况下,“二次报销”是在医院的柜台窗口进行的,如果该医院条件比较先进,在互联网是拥有登记的话,并且使用的是你的医保卡进行住院的,那么你就可以直接出示相关病例证明到结算窗口使用医保卡来进行报销了。
对于一些在异地看病的朋友,则需要额外携带你本人身份证,然后去往各地的医保机构申请就可以了。不过具体如何来报销,都还是要详细地咨询一下当地政策,以当地政策为准,毕竟各个地区都会有略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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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6

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

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二次医保需提供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6、身份证复印件1分。

第2个回答  2020-11-10

很多人不知道医保还能二次报销,怎样才能享受医保二次报销呢?第一:必须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农村新农合医保,而且单独购的。第二:全年费用超过指定数,可享受二次报销。第三:申请二次报销的时候,需要带齐病例本、第一次报销的凭证、出院证明等

第3个回答  2020-11-10

医保二次报销,就是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但它不是强制缴纳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进行二次报销,只有参保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保的人才有资格使用,而且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顺利进行二次报销。

第4个回答  2020-11-16
医保二次报销的条件

  大病医保二次报销需要的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金额:

  “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报销方法: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其次,医保也有除外责任,下面十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1、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镇江市职工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

  2、工伤、职业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斗殴;

  5、酗酒致伤;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伤害;

  8、医疗事故;

  9、美容、健康体检;

  10、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第三,出差、探亲及长期住外地参保职工在外地发生医疗费报销政策规定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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