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的电价是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制定的,供电企业按规定向电力用户销售电力和计收电费。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
2011年11月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表示此次上调暂不涉及居民用电价格。还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全国性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增加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档。2012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并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
居民阶梯电价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随着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的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