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级可以对上级行函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根据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14条中对函的定义:(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所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不可以用函。

扩展资料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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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0
不可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14条中对函的定义:(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所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不可以用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03
一、什么是函?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答复审批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注:函有时也可用于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

? 1、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询问有关情况,可以用函。

? 2

如要求下级机关呈报有

二、函的特点以上情况,下级用报告答复

平等性和沟通性

灵活性和广泛性

单一性和实用性

三、函的种类

以其内容和用途为标准进行划分

商洽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

询问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询问问题。

求批函→用于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相关事项。

答复函→也称复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答复问题。

四、按办理的形式

公函→严格按照公文格式撰写制作。

便函→没有文件头,没有发文字号,甚至可以没有标题。但正文之后,要有机关署名、日期和公章。

五、按行文的方向

去函

复函

特殊情况:

上级发函向下级询问有关情况,下级回复时用答复报告。

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上级机关的办公部门在接到授权的情况下,用函给予答复。

六、函与请示的区别

1、行文关系不同:函是平行文,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或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请示是上行文,只能在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运用。

2、复文处理不同:对函的回复用复函;对请示的回复用批复。

七、函的写作格式

? 标题

? 主送机关

? 正文

? 生效标识

(成文日期、公章)

(一)标题

(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湖北工业大学关于商洽××同志调动工作事宜的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临时工能否执罚问题的复函

(2)事由+文种

关于请求批准在官汕路宁江桥头兴建办公营业大楼的函

(二)主送机关

? 函的行文对象一般情况下是明确、单一的,所以多数函的主送机关只有一个。

? 有时内容涉及部门多,也有排列多个主送机关的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0-13
当然可以的,下级给上级的文件,一般是请示、汇报之类的公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12
不可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14条中对函的定义:(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所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不可以用函。


不可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14条中对函的定义:(十四)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所以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不可以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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