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人通过香港公司发工资要缴纳个税吗?

母公司是内地公司,子公司是香港公司,员工(内地人)通过子公司有在香港领取工资,同时在内地通过母公司也有领取工资。在过去的一个纳税年度内,该员工到访香港不足60天;绝大部分工作时间是在内地;且没有香港居住证。请问该员工是否要在香港缴纳个人所得税?
还是要全部收入在内地缴税?

内地人通过香港公司发工资超过限额也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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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25
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缴税,香港个人所得税是需要自己去申报的,如果年收入不超过12万港币,不需要缴税追问

年收入享受扣减后还超过12万,请问要在香港缴税吗?如果不在香港缴税,那要在内地合并收入后一起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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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07-06
香港公司发给个人的劳务费是算薪俸税的。
任何人士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职位、受雇工作而获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个人免税额或慈善捐款等)后,均需按税率申报薪俸税。若每人每年工资不超过基本免税额及符合条件可享受的免税额,则无需缴纳薪俸税(但仍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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