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如何定性

受害人刘先生,男59岁,因生意上的合作同合伙人徐某;王某等人出现矛盾,对方曾对刘先生的朋友说等有机会找人把刘先生的腿打折,事情过去快一年了,(刘先生一直从事铅锌矿行业所以对这方面比较熟悉,找他帮忙找矿山的人也很多,从来没有跟任何人结过仇)有一天,一个姓黄的男人给刘先生打电话说是通过姓王的朋友介绍找到刘先生想让其帮忙找一个矿山想买断,约其见面,因刘先生一直都比较忙,一个月后,黄某再次打电话约其见面,刘先生也正好方便,就打车来到黄某指定的地点,下车后一个陌生男子在路边接刘先生,说是老板在开发区里,带着刘先生往开发区的胡同的里走去,大概十多米的时候刘先生身后跟上来两个拿着砍刀的男人对其受害人实施持凶伤害,带路的人同时也拿着砖头对受害人实施伤害,受害人下意识的往路边跑去,可是此时的受害人已经全身是血,跑到路边凶手看路边围观的人比较多就逃跑了。受害人躺在马路上神志清醒,自己拨打了110 120,当受害者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医生诊断,因全身多处受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经过长达9小时的手术受害者脱离生命危险。医生诊断;
受害者右手拇指的肌腱;骨头;血管等软组织被砍断,上身后背五刀,最长的刀口达到20CM,深度约一食指长,左髋部一刀长约8CM,左腿一刀8CM左右,左脚踝肌腱;骨头;血管软组织被砍断,全身上下共计9处刀伤。
经医生的及时救治已经把肌腱;血管;骨头接上,其他创伤处也全部缝合。
可是因受害者并不认识凶手,也没有任何证据指正就是原合伙人徐某王某等人所为,至于警察也对此案也似乎不太上心,这么说是因为当受害人被120接到赶往医院的时候算,警察3个多小时后在受害者家人的多次催促下才来到医院,简单的问了几句之后就走了,至于受害者身上穿的沾满鲜血的衣服,还有被砍坏的皮包也没有告其保留,之后两天警察才来做笔录5天后给受害者的家里打电话要医生病情诊断,让送过去,由于受害者身边人员来少没有给送,第7天警察到医院来送笔录的回执单,然后把一系列他要的东西拿走,一直到现在10多天过去了也没有任何消息
请大家帮帮忙,因为受害者是我的父亲。这种情况破案的几率有多少,伤残鉴定如何定性,整个司法程序是什么,其中的环节是否有时间限制,如果破了案量刑上是如何判决。
现在警察根本对我们的案件不上心,怎么办,

故意伤害,你要做的保留好证据,把医院的病例,还有是怎么进医院的,被伤害时跟前有没有人看到,跟警方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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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1
故意伤害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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