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5-11-27
这个女神是正义女神"阿斯特莉雅",起源于希腊神话,她蒙着眼睛,不是因为失明,而是“自我约束”的意思———
正义(Giustizia)。其形象为一蒙眼女性,白袍,金冠。左手提一秤,置膝上,右手举一剑,倚束棒(fasci)。束棒缠一条蛇,脚下坐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人人皆得所值,不多不少;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一如插着斧子的束棒,那古罗马一切刑罚的化身。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权杖申威,书籍载法,骷髅指人的生命脆弱,跟正义恰好相反:正义属于永恒……(利帕《像章学》卷三)
学者考证,蒙眼正义的形象最早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蒙眼,象征“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
只要触犯了法律,蒙了眼睛的正义女神都会用手中的秤来裁量,用剑去处罚。
香港各级法院的法庭外均设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每个法庭外的休息大厅都放置一座代表公平的女神画像,该女神双眼蒙着一块布,左手执一杆公平秤,右手捧一本法典,下方标有两行大字:“尊重法庭不吸烟,礼貌风度尽显现”,令人印象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