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0-06-01
。。。楼主你也不说一下你的年纪,,,,不然不知道给你什么层次的读后感啊
找了几片不同层级的你自己挑吧。
读《三国演义》有感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身残志不残的伟大榜样,我原来也有一个同学也是残疾人,他的名字叫吴伟:从他生下那一天起就得了先天性心脏病.十几年来,病魔缠着他,使他不能像同学们那样活泼在操场上,球台前,参加集体活动也就更不用提啦.因为他稍微活动一下,就脸色苍白,嘴唇发紫,上学校读书全靠他爸爸用自行车来回接送.在学校里,他将吴伟从一楼背到四楼,放学后再由四楼背到一楼,中饭由同学们送到教室吃.自从,吴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也就这样坚强的站了起来.
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的智力不差,能够学好自己的社会主义文化课,我长大后,我一定比吴伟强.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我可以把我所学的知识,贡献给人民,为了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学习的榜样,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可真好啊!我还要不断的学习,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飞越仇恨的天空——《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十九世纪中叶,这部小说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亦可谓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就这些吧。。。感觉从初中 到大学的都可以用的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