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其实没有矛盾的。
企业的定义里面就有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
其实正反两方的东西,正方的经济效益是目的,而反方的服务质量是手段。这样的话辩题是不能成立的,不可辩的。
假设辩题无误。那么,经济效益与服务质量要么是都是目的,办企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谁?又不是慈善机构。那么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都是手段,都是为营利服务的,我们要判断的是哪个手段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的问题。
那么我们就要来认清正方的“经济效益摆在首位”是一种怎样的手段?投资。换句话说,这个辩题就是把产品放首位还是服务放首位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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