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分析一下这个保险案例,在有利于投保人一方进行分析

1998年7月9日,某化工厂厂长与某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员洽谈订立财产保险合同。化工厂于当日下午填写的投保书的保险期限为自1999年7月9日12时止,并在投保书上盖了化工厂的公章。9日下午5时,因堤坝被洪水冲毁,使化工厂厂房被淹,经济损失250多万元。10日,保险公司签发财产综合险保单送至化工厂厂部,保单约定保险期限为98年7月10日零时至99年7月9日24时止。化工厂8月18日将保费交至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以水淹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限之外拒赔。化工厂起诉保险公司,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问: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化工厂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

你好。

呵呵,您给的分值可不高啊。

您在表述里有一个地方没有描述清楚,“1998年7月9日,某化工厂厂长与某财产保险公司业务员洽谈订立财产保险合同。化工厂于当日下午填写的投保书的保险期限为自1999年7月9日12时止”这句话,后半部分不通顺啊。

如果我理解的没错的话,您是想说化工厂是在9号下午填写的投保单是吧?

保险的承保时间,我举个例子吧:客户A和保险公司在2010年7月9日签订了一份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那么,该份保险生效的时间是从2010年7月10日0时到2011年7月9日24时。

以您的实际情况来说,在9号下午签的保单,9号下午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还没有生效,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另外,保险公司保单生效是以收到客户的保费的第二天才开始生效的,不排除一些特殊的可能,比如说业务员垫缴保费等,按照常理,您说的这家化工厂的保单应该是在8月19号才生效的。

不知道我解释清楚了没,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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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31
如果你讲的是98年7月9日下午5时发生的意外,保险合同还没有生效,保险公司还没有承担义务的责任,所以化工厂的诉讼也是不可能成立的
第2个回答  2010-05-31
望广大网友帮忙评评理,主持公道
我父在今年4月初查出脑血管瘤。于4月中旬完成手术现已出院。费用约8~9万
在将其保险账单报知保险公司时,先是以只能赔付最高额度的80%为由对我们说只能赔8000,本以是气氛 但想无奈
8000就算了,只能怪自己当初签合同时被骗了吧。
可谁知又打来电话说,此病是先天不能赔偿,他们竟以看《医书》为由非说此是先天,拒绝理赔,本已是大病初愈、行动不不便,还要为此奔波。要想当初投保时为何不让我们出示是否有先天的疾病才让我们投保,非要等出事了才要这要那。再者我问主刀医生也没说此病是先天。中宏保险断章取义的用所谓的《医书》逃避理赔,谁都知医书只是参考中宏保险公司却如此坑人,这都叫投保人寒心,试想谁还敢投保险啊。
本以为9万能赔付7万左右却只得8000已是怄气,现在弄的一分不赔,很是冤枉。。
望主持公道,还投保人一个公道!!!
拒赔保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
本人带全家已投保8年,每年都准时缴纳保险.
望有办法和建议的人发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3个回答  2018-01-14
楼上几个学过《保险学》吗???
保险公司应赔偿全部损失。理由是:投保单上填写的保险期限为自当年7月9日中午12时至第二年7月8日中午12时止。保险公司业务员代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就保险条款达成一致,并接受了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书,应被看作为保险公司的承诺。因而,投保单上所填写的保险期限属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约定。保险公司于第二天将保险期限改为7月10日零时至第二年7月9日24时止,属于擅自修改事先约定的行为,应无效。
同时,保险责任开始后,由于又降暴雨导致水位上涨而加大化工厂的损失也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其理由是:保险理赔应当适用相当因果关系原则。本案中,洪水和暴雨都是造成化工厂损失的相当原因,保险公司应对10日的暴雨加大化工厂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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