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搞养殖业,一名男子被告人借助当地派出所的势力和支柱,对其进去抢夺与要钱,后来被我朋友告了,那名男子因不服气。有一天,他带一个人持刀闯进我朋友家里恐吓道:“你跟我小心点,要是敢告我的话,我就弄死你,要告就去告领导。”后来还在其家里写下了证条和签名(证条上写到他把抢夺原告的5万元作为礼金送给领导了。)请问各位,那个被告人这种行凶行为犯法了吗?同时我朋友原告人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跪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