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带人持刀闯进原告人家里,请问,被告人有罪吗?

我一个朋友在搞养殖业,一名男子被告人借助当地派出所的势力和支柱,对其进去抢夺与要钱,后来被我朋友告了,那名男子因不服气。有一天,他带一个人持刀闯进我朋友家里恐吓道:“你跟我小心点,要是敢告我的话,我就弄死你,要告就去告领导。”后来还在其家里写下了证条和签名(证条上写到他把抢夺原告的5万元作为礼金送给领导了。)请问各位,那个被告人这种行凶行为犯法了吗?同时我朋友原告人接下来该怎么办呢?跪求!!!!

肯定是犯法的!但是有了这个物证还不够还需要人证 哪怕口供也成 这个(证条)是物证只能说明(他把抢夺原告的5万元)能证明那名男子有罪但是领导那里还需要这个男子的证词和检举。 如果你是村里或县里 就应该去市里检举 如果是市里 就是省里检举 相关部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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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7
这是抢劫,去法院起诉并请求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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