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版号游戏是非法经营吗

如题所述

      7月8日,根据“上海扫黄打非”官方公众号消息。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于近日对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109835元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游戏出版物版号和审批文号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先后出版网络游戏《赤月传说:决战苍月岛》《紫金传奇》《龙皇传说:金牛传奇》《神明物语:爱琳诗篇》《鬼杀之刃:爱琳诗篇》《英灵契约》和《王者传世:战神蚩尤》,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市文旅局执法总队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除了“买卖”版号风波之外,无版号运营游戏同样是监管红线问题,每月陆续也有因无版号运营游戏被处罚的案例。同样的,无版号运营游戏从行政、刑事角度均存在法律风险。
1.行政风险——游戏流水5-10倍的罚金
      无版号运营游戏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给予责令关闭网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2.刑事风险——非法经营罪
      未取得版号即运营游戏,如果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将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无版号运营游戏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如果在无版号基础上,存在套用版号的行为,一般运营方是以伪造授权书、版号审批单等盗用版号形式上架运营游戏的,很有可能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即使版权方并未进行刑事报案维权,在民事侵权诉讼过程中,法院也极有可能直接移送公安处理。
      队经远程勘验和调查询问,查明天津聚游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其运营的网站“千橡中心”提供的网络游戏《龙之刃》,在非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的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行为,构成了未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功能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没11078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也是我市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查办的第一起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案件,对未严格履行未成年人防沉迷主体责任的网络游戏运营商形成了有力震慑,进一步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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