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户口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吗

如题所述

外省户口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的条件如下: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时,可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
2、不同意协议离婚时,应在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后者需满1年;
3、外省人员在深圳无法直接办理离婚登记,但可在深圳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手续的法律程序:
1、双方当事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2、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事项进行确认;
4、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发给离婚证;
5、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协议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将考虑双方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因素,作出判决。
综上所述,外省户口人员在深圳办理离婚,若协议离婚可至一方户籍地民政局,不协议需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包括户籍或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而在深圳无法直接办理离婚登记,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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