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省内可不可以异地办理

如题所述

身份证在省内是可以异地办理的。
根据相关规定,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有: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综上所述,身份证在省内可以异地办理,申请人只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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