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28
曹雪芹的《红楼梦》,不但是十八世纪中国伟大的文学杰作,它同《诗经》、屈赋、《史记》、李、杜诗歌、关、王杂剧和《水浒》、《儒林外史》这些优秀作品,在中国三千多年来的古典文学历史上,形成绵延不断的文学的高峰;由于它们在艺术上的优秀的成就,高度地表现了我们民族的创造精神和风格,成为民族文学中珍贵、光辉的遗产。《红楼梦》在文学史上的价值,不仅是中国的,而且是世界的。
在过去一百多年中,《红楼梦》深入了社会的各阶层,得到广大读者的爱好。尤其是对于知识分子的青年男女,它具有高度的感染效果。伟大悲剧中的主角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多方面地吸引着读者们的心灵。有的寄以同情,有的加以谴责;在旧社会里。于是产生了各派的“红迷”、“红学”的穿凿附会以及道学家的曲解。王梦阮德《红楼梦索隐》,说此书是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说此书是清康熙朝的政治小说,“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还有人说《红楼梦》是《大学》、《中庸》之书,主旨是要阐明“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由于这些附会和曲解,长期地掩蔽了这一伟大作品的文学本质,忽略了时代和客观现实的真实精神。“五四”以后,经过许多人的研究考证,我们知道了《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简单的生活历史,因此,对于这一部书才有进一步的认识。但在文学价值的批评上,还有人把它看作是一部单纯描写三角恋爱的才子佳人的小说,这观点是错误的。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说:“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红楼梦》对传统写法有因袭,有突破,但并没有彻底打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