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26
先报警处理 符合婚姻诈骗罪的构成
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婚姻诈骗罪
犯罪时间为婚前 犯罪客体是隐瞒事实 取得你的信任后逃婚 取得你的财产
财产也是符合婚前财产
以上是对婚姻诈骗罪的认定 但是一般操作中 如果她返还财产或继续和你结婚的话 则就不构成 对她责任的认定的麻烦之处在于她把你的38000元用于个人挥霍或者其他用途 至于是否追认的她的刑事责任要看你怎么想的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5-30
先生的遭遇值得同情:
维权途径一: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男方给付的38000元应当认定为彩礼,如果女方悔婚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维权途径二:报案
法律依据: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婚姻诈骗罪。
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找到她,要求其退赔。
第3个回答 2010-05-31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你们的情况属于第一条,男方可以要求取回彩礼
但是我觉得女方如果不愿给那你要拿回的成本就会比较大了,因为距离比较远,如果要提起诉讼的话必须到被告人所在地,来回奔波路费什么的都会比较麻烦,最好的办法还是协商解决。。。
第4个回答 2010-05-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男方给付的38000元应当认定为彩礼,如果女方悔婚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