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徒林素琴的结局是什么

如题所述

简介
“中国革命人道互济总会”,是国际革命人道互济会的分支机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重要的外围组织。林素琴是该会成员,20世纪30年代初,她担任该会救援部部长,工作地点位于上海。
被捕
1932年5月底,时任共青团沪西区委书记的安徽省人刘宏被捕叛变。当时,党组织并不知道刘宏已经叛变,所以派林素琴于6月8日上午6时到他家慰问。刘宏向她谎称,敌人没有查到证据,教训了他一顿就放他回家了,林素琴信以为真,第二天上午7点,再次来到他家,并带来了10元钱,作为被捕出来后之援助费用。林素琴还安慰他说:“你先休息数天,再行工作好了。”当时刘宏本想报公安局拘捕林素琴,但是考虑到就这样贸然抓捕,一来林素琴身上没有物证,二来又不知其确切地址,抓了也无法判罪,自己叛变的情况也暴露了,所以当时没有报告。
此后的几个月,林素琴也没有来找刘宏,刘也一直没有碰到她。直到1933年的四五月间,刘宏常常看到林素琴到沪西小沙渡劳勃生路去,而后刘就开始注意她的行踪。5月11日上午8时,刘宏看到林素琴在小沙渡槟榔路口,坐上一辆人力车,当时他就实行跟踪,人力车停在法租界环龙路骏德里37号,林素琴下了车,看看四周没人,转身上了楼,刘宏记下了这个地址,在以后的三四天内,刘宏从早到晚就守在该处,观察她的进出之行踪,确定这儿就是林素琴的住址后,立即报告上海市公安局,公安局长文鸿志当即派人去法捕房,报请协同拘捕。
1933年5月15日晚,时任全国赤色互济总会主任兼党团书记的著名革命志士邓中夏离开自己的住处———上海法租界麦琪路光华理发店,到法租界环龙路骏德里37号二楼亭子间,去找林素琴研究和布置工作。林素琴在互济会内被称呼为“阿大”, 据朱晓云(她家曾是互济总会的机关)回忆:她母亲曾向中夏同志建议过,说阿大此人不宜做跑来跑去的工作,因为她的特征太明显,首先她是斜眼睛,眼上还有白点,看不远;另外她还很爱打扮,常穿一件紫红的旗袍,衣衩开得很高,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邓中夏出于阶级同情,还是将援救部长的重要职务给她了。林的工作表现很积极,因此邓中夏对她印象非常好,将济总的关系都告诉了她。
邓中夏到达林素琴住处后不久,法租界巡捕房就突然派来大批巡捕、暗探,将邓中夏和林素琴逮捕,并在屋内搜出了大量的革命传单和书籍。在床下的藤篮内,搜出《江苏第二监狱政治犯全体泣告民权保障大同盟国民御侮自救会律师公会各报馆各学校各团体暨宋庆龄何香凝诸先生》的传单、《上海工人要求立即释放罗登贤君》的抗议书、《为反对帝国主义和国民党摧残反帝的群众领袖罗登贤等告全国民众书》、《要求立刻释放反帝抗日的革命领袖黄平》报告大纲等文件,以及《列宁生活》、《互济生活》等刊物,以及救济会费用收据账单等。在桌子抽屉及桌面上,查获了各地监狱犯人致互济会信件,互济会买物及生活费收据,林杰之、林英之、张兰香图章,现代妇女杂志等。在皮夹内有林素琴、胡玉坤图章二枚,当票两张,及零星的纸张。在小皮箱内还搜出了世界语者协会收据和入会证及各种书籍。
敌人立即将邓中夏和林素琴带回捕房,第二天即解送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高三分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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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3
没有后续介绍,不过应该结局不好,毕竟叛徒~~林素琴(?--?),女,别名杜林英、傅继英,籍贯不详。20世纪30年代初,担任中共外围组织之一中国革命人道互济总会援救部部长,1933年5月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其后,因经受不住严刑拷打而叛变,供出了与其同时被捕、时任全国赤色互济总会主任兼党团书记的著名革命志士邓中夏,致使后者被国民党当局残酷杀害,由此沦为臭名昭著的叛徒、汉奸、卖国贼。
第2个回答  2022-12-03
叛徒能有什么好的结局
林素琴(?--?),女,别名杜林英、傅继英,籍贯不详。20世纪30年代初,担任中共外围组织之一中国革命人道互济总会援救部部长,1933年5月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其后,因经受不住严刑拷打而叛变,供出了与其同时被捕、时任全国赤色互济总会主任兼党团书记的著名革命志士邓中夏,致使后者被国民党当局残酷杀害,由此沦为臭名昭著的叛徒、汉奸、卖国贼。
本名
林素琴
别名
杜林英、傅继英、阿大
所处时代
20世纪30年代
民族族群
汉族
主要罪行
出卖著名烈士邓中夏
第3个回答  2022-12-03
女人名叫林素琴,当时担任全国革命互济总会救援部部长,她是法租界巡捕们这次行动的目标。当时,巡捕们并不认识跟林素琴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在简单审问之后,男人自称名叫施义,是湖南一所学校的教员,来上海是寻亲访友的。

巡捕们是按命令抓人,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连夜将林素琴和那个自称名叫施义的男人,一起押回了巡捕房。到了第二天,巡捕房又将林素琴和施义解送到“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进行审判。

原来,法租界巡捕房之所以派巡捕拘捕林素琴,是因为接到了国民党上海警察局的报请。至于是否将林素琴,以及和她一块被拘捕的施义移交给上海警察局,按照当时的司法程序,是要经过所谓的法院来审判裁决的。

5月16日、5月23日,“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作出了裁决——林素琴移交上海警察局,施义暂且由法租界巡捕房拘押,待详细审讯之后另作裁决。这个结果,是各方面势力斗争和较量的结果,也是组织全力保护施义的结果。在此之后,组织便开始了营救施义的工作。
第4个回答  2022-12-03
叛徒林素琴的结局是:押上审判台,接受人民的判决.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