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我们知道如果子城市购买了房子,那么一般都会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出来的,其实城市的户口确实可以方便一些,不管是孩子以后读书还是各种福利待遇方面,都要比农村地区好很多,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
一、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迁移户口的原因有很多,迁移户口需要的资料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比如: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农村迁往城市类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没有迁移证件类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市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二、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迁户口都需要的手续: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需要的证件:在职证明、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迁入户口地的入户申请表;学历证书等。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三、迁移户口需要多长时间,迁移户口需要多长时间主要看办理机关办事效率和手续是否复杂,另外,还要看往返派出所所需的时间,还要扣除官方节假日不上班的时间,如果材料齐全,刚好在当地不用跑太远,正好是官方上班时间,办起来就相对快一些。程序上,首先去户口迁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再到户口目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拿《户口迁移证》回办理《户口准迁证》的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一般来讲,材料齐全,大概2天时间就可以了。办理之前最好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一下需要些什么材料,以免资料不齐全影响办理的速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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