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农村祖屋如何继承过来

如题所述

解放前的农村祖屋继承过来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前往当地房屋所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办申请出具相关证明,证明祖屋的归属情况。
2. 如果有遗嘱的话,可以携带遗嘱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就可以直接获得法律效力。
3. 如果无遗嘱,需要确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 由房管所对被继承人的房屋进行实地测量,如果实际测量的结果与房产证上的面积有异议,会进行重新测量。
5. 房屋评估结束后,会对房屋进行公估,以确定房屋的市值。
6. 取得房产评估结果后,可以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死者的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和房屋的评估单等材料。
7. 完成继承公证后,可以到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书、房屋的评估单和继承公证等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解放前的农村祖屋如果在建国后仍保留有房产证或在房管所保留有房产的相关资料,可以直接申请继承过户。如果没有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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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16
祖屋可以由后代子孙继承,但后代子孙必须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祖先的房产。
子孙是城镇户口,不影响继承农村的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是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的前提必须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本条例的规定和主旨就是要依法有偿使用土地。但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成,宅基地的继承只能继承共有人的宅基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本身。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
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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