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员的品级?

如题所述

唐朝官员品级
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三公)
正二品:尚书令(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
从二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
正三品:六部尚书(各一人)、门下侍郎(二人)、中书侍郎(二人)、御史大夫
正三品下:左散骑常侍(二人)、右散骑常侍(二人)
从三品:国子祭酒
正四品上:六部侍郎、尚书左丞(一人)、御史中丞
正四品下:左谏议大夫(四人)
从四品下:尚书右丞(一人)、国子司业
正五品上:中书舍人(六人)、国子博士
从五品上:六部各司郎中
正六品上:太学博士
从六品上:六部各司员外郎、国子助教
从六品下:侍御史、国了监丞
从七品上:左补阙(六人)、右补阙(六人)
正八品上:监察御史
从八品上:左拾遗(六人)、右拾遗(六人)
唐朝宫女制度承袭隋朝,设六局:尚宫局、尚仪局、尚服局、尚食局、尚寝局、尚功局,管理宫中一应事务。
六局首席女官分别是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相当于后宫的六部尚书。
六局下面统领二十四司,各司女官分别为司记、司言、司簿、司闱、司籍、司乐、司宾、司赞、司宝、司衣、司饰、司使、司膳、司酝、司药、司饎、司设、司舆、司苑、司灯、司制、司婇、司计。
六局之中司乐、司膳二司是每司各四人,其余二十二司,都是每司各二人。此外,各司之下各设典、掌以及宫正、阿监、彤史、女史等各级女官,这些女官各有品级、供给,她们分别管理著礼仪、人事、法规、财务、衣食住行等等各项宫廷事务。宫官是执事官,所以就不必讲究色、宠,只须挑选良家出身、才德兼备者即可。
太监的部分:
另外,还有一些工作是宫女们不能胜任的,于是就出现了由太监们充当劳力的如下机构:
掖庭局:主要负责掌握后宫簿籍;
奚宫局:负责管理后宫的疾病以及死亡;
内仆局:这个机构比较有趣,主要负责后宫的照明系统,当时的照明用具是蜡烛,所以他们就负责管蜡;
宫闱局:这个是最忙的部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秘书处,事无巨细,全御皮岩要操心,包括有掌扇、给使等等职务;
内宫局:类似于今天的财务部门,负责仓库及出纳。
内侍省:除了这五大局外,皇宫里还设置了内侍省,共有内侍四人,内常侍六人,内谒者,监六人,内给事八人,谒者十二人,典引十八人,寺伯二人及寺人二人。他们作为太监的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考核宦官,保证向后妃们提供一流的服务。
唐皇朝的朝官制系统
唐代的朝政决策与执行机构是中书、门下和尚书三省。总的说来,中书省负责发布诏令。中书省在唐代曾一度称为内书省、西台、凤阁和紫微省,长官中书令通常担任相职,参与军国大事的决策。其下属中书侍郎在唐代初期作为中书省长官的副手,在唐高宗和武后时,开始被任命为宰相。这种情况到安史之乱后成为惯例,因此中书侍郎在实际上也脱离了中书省的日常事务。
中书省最重要的诏令起草工作,唐代主要由中书舍人实际负责。中书舍人共有六员,还兼负宰相会议的秘书事务。由于起草诏令事关重大,实际上参与了军国政事,不仅需要较高的文学才能,也要有较好的政治才干,因此唐代十分重视中书舍人一职,其被视为文学之士担任的最高职务。此外,中书省还设置起居舍人二人以记录皇帝言行与诏令内容;通事舍人十六人以负责朝见礼仪和传达诏命;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补阙和右拾遗各二至六人的谏官,以对国家政事提出批评和建议。
门下省,在唐代一度被称为东台、鸾台和黄门省。负责对诏令的审议与封驳,即拥有封还皇帝诏书和驳回臣下章奏的权力。这一镇御职权唐代实际上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给事中一般设置四人。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副长官门下侍郎通常兼任宰相之职。虽然对诏令照例进行审议并署名,但较少行使封驳职权。唐玄宗时,李乂任黄门侍郎(即门下侍郎),“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可见门下侍郎行使纠驳权,由于职高望重,对中书省(紫微省)诏令的颁布有握者一定的牵制作用,以致中书省长官亦不得不有所顾忌。门下省和中书省一样也设置谏官,包括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补阙和左拾遗各二至六人,以负责对朝廷各项决策的得失进行评论和建议。此外,与中书省相对应,门下省还设起居郎二人,负责朝廷政事的记录和皇帝言行与诏令的记录整理。
为了便于决策活动的进行,中书、门下两省还分别设置一些下属机构与官职。其中较重要的有:中书省下属的集贤殿书院和门下省下属的弘文馆,这两个机构收藏有大量图书,具有皇家图书馆的性质,可供皇帝、宰相和其他官员参考。史馆,初属门下省,后属中书省,负责国史的修撰。符宝郎,属门下省,负责各种印鉴符节的掌管。
尚书省是唐代的全国最高行政机构。在唐代初年,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为正宰相,因此尚书省既是朝政决策机构也是最高行政机构。但到唐中宗时,由于皇朝内部的权力再分配,尚书仆射被排斥于宰相之外,因此尚书省成为单纯的朝廷行政机构。唐代尚书省的总办公机构称为都省,“掌举诸司之纲纪,与其百僚之程式”。负责尚书省各类文书的审核、签发与存档,指导六部诸司工作。都省事务由尚书左右丞和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主管。而尚书省的长官左右仆射,在唐代中期以后,多成为授予大臣的荣誉职衔,并不具体负责尚书省日常事务。
尚书都省之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之下又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吏部主要负责官吏的铨选、考课、封爵和勋赏;户部主要负责户籍、土地、赋役、仓储和市易;礼部主要负责科举考试和礼仪、祭祀;兵部主要负责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刑部主要负责刑狱和财政审计:工部主要负责国家土木工程和屯田、水利。六部的长官为各部尚书,副长官为各部侍郎,而诸司的长官为各司郎中,副手为各司员外郎。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任务,是上承皇帝和宰相等最高决策集团所颁布的诏令,把它们拟定为具体实施的政令,再颁发给朝廷的九寺五监及地方各府、州、县具体执行。另外,六部诸司还负责检查和处理朝廷各部门和地方府州向尚书省申报的一般行政事务。因此,朝廷的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以及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五监,实际上是接受尚书省指令的下级事务机构。正如唐代史学家苏冕所说:“九寺、三监……是王者之有司,各勤所守,以奉职事,尚书准旧章立程度以颁之。”九寺的长官称为卿,总称为九卿,其副手为少卿和丞。国子监的长官称为祭酒:都水监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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