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负责哪些工作

如题所述

民政厅负责的工作如下:
1、婚姻登记;
2、救灾救济;
3、优抚安置;
4、拥政爱民;
5、区划地名;
6、老龄工作;
7、低保、福利、慈善;
8、殡葬;
9、救助。
民政厅的职责:
1、负责拟订全省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
2、指导和监督全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对口支援和扶贫开发等工作;
3、负责全省人民防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4、指导全省民政系统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全省民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6、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上所述,民政厅负责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和救助等工作,并负责拟订政策法规、指导监督社会救助福利事务、防空工作、行政审批执法、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以及完成其他交办任务。
【法律依据】:
《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三条
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民政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1.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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