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是否正确?

如题所述

【错误】
本题考查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并非所有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故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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