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意义

如题所述

一 中国文明的起源是一个老问题,从考古学的角度进行探索也已有70年的历史。1921年中国地质调查所顾问安特生等人发掘河南渑池仰韶村等遗址,之后发表《中华远古之文化》①;1930年至1931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考古组吴金鼎等人发掘山东历城龙山镇(今属章丘县)城子崖遗址,之后发表《城子崖——山东龙山镇之黑陶文化遗存》②,以及从1928年起对河南安阳殷墟连续15次的大规模发掘与研究③,都曾着力于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但那时考古工作刚刚开始,发现的资料尚不丰富。只知道商代晚期已经有了比较发达的文明,对于它的来源和本身发展的脉络则若明若暗;知道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都跟中国文明的起源有些关系,但究宽是怎样的关系,则不甚了了。
二 在50年代和6D年代,中国考古学者做了两件事,一是把商文化向前推,先后发现了二里岗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二是初步理清了中国文明起源核心地区的史前文化的谱系,并且与二里头文化衔接起来,建立起一个统一的文化发展谱系。 二里岗文化是因为河南郑州二里岗遗址的发现而得名的④,郑州人民公园和安阳小屯等处的地层关系证明它比殷墟的年代要早,当属于商代早期的文化遗存⑤。 二里头文化是因为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发现而得名的,郑州商城和临汝煤山等处的地层关系证明它晚于龙山文化时期的王湾三期文化而早于二里岗文化。一般认为应属于夏代,有些学者认为它的早期为夏文化,晚期则已进入商代的范围⑥。不管怎样,比起小屯殷墟的商代晚期遗存来,已经是早得多了。 由于二里岗文化期已经有很大的都城和发达的青铜礼器,显然应属于商代文明的一部分。二里头文化期虽然没有发现城墙,但二里头遗址晚期已有巨大的夯土台基和宫殿基址,同时也有了少量的青铜武器和礼乐器,已经是一种青铜文化,一般认为已进入文明时代。而在它以前的考古学文化都还属新石器时代和铜石并用时代,在社会发展阶段上应属于史前的原始社会时期。 关于中原史前文化谱系的建立,有两处发掘是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处是河南陕县(今属三门峡市)庙底构与三里桥,两个遗址相邻,那里不但发现了龙山文化时期的遗存叠压于仰韶文化遗存之上的地层关系,而且发现了处于仰韶向龙山过渡阶段的庙底沟二期文化,证明当地的所调“龙山文化”乃是从仰韶文化发展而来的,是当地新石器文化发展的两个阶段,而不是属于两个不同系统的文化⑦。王湾遗址有清楚的地层关系和器物形制演变的序列,可据以分为三大期八小段,不但再次证明当地的仰韶早于龙山,属于同一系统,而且依次演变的线索非常清晰,最后同二里头文化的衔接也十分清楚⑧。这样,中国文明不但是本土起源的,而且是中原起源的,一时间差不多成了考古学界的共识。
三 自从70年代以来,我国的新石器时代考古和青铜时代考古又都有了显著的发展。除中原地区继续有重要发现外,其它地区也陆续发现一些发展水平颇高并具有独特文化面貌的新石器文化和青铜文化。人们开始从宏观角度来解释这些现象。夏鼎先生曾专门论述中国文明的起源⑨,从殷墟一直追溯到二里头文化,最后简述了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的概况,提出文明的起源还应上溯到新石器时代。苏秉琦先生则先后提出了对考古学文化进行区系类型研究的必要性和中国文明起源的多元性问题⑩,引起了学术界深深的思考。有不少学者发表过自己的见解,其中包括孙守道、安志敏、陈星灿、童恩正、邹衡和高炜等人的论文?。1989年5月在长沙召开的中国考古学会第七届年会上,苏秉琦理事长曾要求把探讨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作为今后10年的两大任务之一?。同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专门召开了讨论中国文明起源的学术座谈会,发表了座谈纪要?。一时间形成了一个探索中国文明起源的新的高潮。不难看出,人们对中国文明起源究竟是单中心还是多中心,起源的时间在夏商或者还要提早,文明起源和文明因素的起源是否应当分别对待,还有对文明一词的概念究竟应该如何理解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是不完全一致的。不过这是在许多新发现和新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产生的某些认识上的差别,比起五六十年代的研究毕竟是深入得多了。 四 正如夏鼐先生所说探索文明起源应该上溯到新石器时代那样,最近一次讨论中国文明起源的高潮中,讨论的热点基本上都集中在新石器时代和铜石并用时代的一些新的重要发现上。最早是讨论辽宁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坛、庙、冢”?和甘肃秦安大地湾仰韶文化“原始殿堂”的意义?;后来又集中讨论浙江余杭反山、瑶山大墓中出土大批良渚文化的精美玉器及其所反映的社会性质?。河南濮阳西水坡仰韶文化的贝龙、贝虎等也曾一度引起人们的关注?。讨论中固然不乏真知灼见,也取得了某些共识,但多属就事论事,没有对中国新石器时代和铜石并用时代的整个文化发展进程进行全面考察。而要搞清楚中国文明的起源,这样的考察是不可缺少的。 现在看来,中国新石器时代和铜石并用时代大约可分为以下五个发展阶段: 新石器时代早期:以广西柳州大龙潭、桂林甑皮岩,广东英德青塘圩和江西万年仙人洞等洞穴遗址为代表,年代可能为公元前10000年至前7000年; 新石器时代中期:以长江流域的彭头山文化、城背溪文化,黄河流域的磁山文化、老官台文化、北辛文化和辽河流域的兴隆洼文化等为代表,年代大约在公元前7000年至前5000年之间; 新石器时代晚期:以长江流域的马家浜文化、大溪文化前期,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前期、大汶口文化前期和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前期等为代表,年代大约为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3500年; 铜石并用时代早期:以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后期、大汶口文化后期、马家窑文化,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后期和小河沿文化,长江流域的大溪文化后期、屈家岭文化、樊城堆文化、薛家岗文化等为代表,还包括良渚文化的早期,年代约为公元前3500年至前2600年; 铜石并用时代晚期:大体相当于通常所称的龙山时代,包括龙山文化、中原龙山文化、齐家文化、良渚文化晚期和石家河文化等,年代约为公元前2600年至前2000年。 我们注意到无论从文化发展水平还是社会发展阶段来说,公元前3500年左右都是一个重要的分界。在此以前属新石器时代,从聚落遗址、房屋建筑或埋葬习俗来看,都比较强调统一和平等的原则;在此以后属铜石并用时代,考古遗迹清楚地表明这时已出现贫富分化和社会地位的分化,私有制、阶级乃至准国家的政治实体都是在这个时期相继形成的。从这个意义来说,探索中国文明的起源自然要从公元前3500年开始。人们特别注意到牛河梁、大地湾和反山、瑶山等处的发现不是没有道理的。但这当然不等于说从牛河梁那时起就已进入文明时代。至于西水坡的性质则应另当别论。 五 濮阳西水坡第45号墓及用贝壳摆放的龙、虎、鹿、人等形象确实引人注目。据说那座墓的主人是一位男性老人,左彻青龙,右降白虎,又有3人殉葬,俨然是一位颇有权势的领袖人物。有人以为那是父权的象征,是社会已经发生阶级分化后方可能出现的现象。其中贝壳摆放的龙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龙的形象,而且出于传统上认为是中国文明起源中心的中原地区,可称为中华第一龙。中国人既把自己看成是龙的传人,龙也就是中国古代文明的象征。这样说来,西水坡的45号墓和其中的贝龙就同中国文明的起源具有很不一般的关系。探索中国的文明起源首先要从西水坡谈起,不是很顺理成章吗?的确,如果我们只是看西水坡遗址的考古发掘简报,就事论事,是很容易产生那些想法的。但如果把西水坡的发现放在中国史前文化发展的总进程中进行考察,就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 发掘简报所报道的第45号墓并不是一座孤立的墓葬,它的周围是一处仰韶文化后岗类型的墓地。墓地中的墓葬都很小,每墓埋1人,大多数没有随葬器物,少数有器物的均具有后岗类型的特色。第45号墓没有随葬品,但被后岗类型的灰坑打破,不能晚于后岗类型。当地又没有发现早于后岗类型的遗存,所以它只能属于后岗类型,是后岗类型基地的一部分。 如果把仰韶文化分为前后两大发展阶段,后岗类型属于前期阶段,即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如果把仰韶文化分为四大期,后岗类型属于第一期,与著名的半坡类型属于同一时期。这时期的聚落一般是凝聚式和向心式的,内部还没有发生明显的分化,由众多小房子所体现的对偶家庭生活没有自营经济,最多是一种半消费单位。因而这时比较强调集体精神和平等的原则。这种情况在埋葬制度上也能清楚地反映出来。例如这时期流行多人二次合葬制,半坡类型、后岗类型和大汶口文化前期都有这种葬制,几个人乃至几十个人埋入同一墓穴,仅仅随葬一套或两三套器物。单人墓中随葬器物的差别也微乎其微。可见当时并没有什么私有财产,当然无所谓贫富分化,更谈不上有任何阶级的对立。怎么单单在西水坡就出现了殉人这种社会严重分裂和对抗下才可能见到的现象呢? 或许有人会说,社会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别的地方还没有出现的情况,怎见得西水坡就不会率先发生呢?但西水坡仰韶墓地中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贫富分化现象,也没有其它可解释为阶级分化产物的现象。再说,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到铜石并用时代晚期,发现的墓葬数以千计,除江苏新沂花厅村北区基地和上海福泉山个别墓葬外,还没有发现任何一处殉人的墓葬。花厅的殉人是在贫富分化已经十分明显,良渚文化的某个部落为掠夺财富对大汶口文化的某个部落进行征服的特定条件下出现的?。西水坡也看不出有任何异族入侵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殉人呢?细审第45号墓的平面图,既不象通常的墓坑,也不象是借用灰坑埋人。3个所谓殉人的旁边都有较直的墓边,如果依人体的位置将墓边对称复原,很象是3个长方形土坑墓,分别与第45号墓发生了打破关系。据发掘者说,原定属第45号墓的4个人骨大体上处在同一水平面上,但每一人骨下都有一个稍稍下凹的坑,这就更象是4座墓葬而不是1座。只是由于土色难辨而没有分开,现在已无法知道究竞是谁打破了谁。但不管是谁打破谁都无关宏旨,剩下的问题只是如何去解释那些贝壳摆放的龙、虎、鹿、人等形象和它们与那位男性老人的关系。 张光直先生曾把西水坡那些贝壳摆放的动物形象称之为濮阳三蹻,认为它们与后来道家所称的三蹻是相通的?。这一判断虽然无法得到证实,但把它们看成是一种宗教性遗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西水坡的贝壳画不止一处而至少有三处以上,彼此通过墓地排成一条直线,应该是互有联系的一个整体。而那位男性老人应该是与这种宗教遗迹有密切关系的巫师,甚至同时也是那个墓地所代表的氏族或部落的酋长。我们可以对这一群遗迹的宗教意义及其所反映的社会意义进行种种推测,却无法同文明的起源拉上关系。 六 如前所说,中国史前社会发展到公元前3500年左右发生了十分深刻的变化。伴随着新石器时代向铜石并用时代转变,生产获得了发展而社会开始了初步的分裂,穷人和富人,氏族贵族和平民的分化日益发展,原本是平等一体的原始共产制社会从此日益走向衰落。 在铜石并用时代早期,银器还十分稀少而石器制作技术获得了突破性的发展,这就是切割法和管钻法的普遍应用。这种方法不但节约了石材,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而且使制造出来的石器更加扁薄、平滑和规范化。由于这种方法的应用,还使大量地制造玉器成为可能。而玉器的普遍出现便成了这个时期的一大特色。这个时期的陶器制造也有显著的进步,陶窑有了改进,不但能烧红陶,还能烧黑陶和灰陶,有的地方还有白陶。少数陶器已使用快轮拉坯的方法。酒器的出现说明这时期已会酿酒。生产的发展使产品丰富起来,除满足最低限度的需求以外还有少量的剩余,使得一部分人通过不等价交换或强行掠夺的方式榨取他人的剩余劳动成为可能。这就是为什么恰好在这个时期出现贫富分化乃至初步的阶级分化的根本原因。 七 限于目前田野考古发展还不充分和不平衡的状况,各地发现的考古遗存的内容也有很大的差别:在大汶口文化后期遗存中有大量墓葬而很少房屋遗迹,在仰韶文化后期遗存中则有较多房屋基址而很少墓葬,在红山文化后期遗存中出现了大型宗教性建筑而在前两个文化中至今还没有见到类似的情况。尽管如此,由于它们的年代相若,文化发展水平相近,各自反映的社会内容也是相通的。 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墓葬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墓葬规模有明显差别,这不只反映在墓圹的大小上,还反映在葬具的有无和随葬品的多少与质量高低等许多方面。大墓有棺或椁,随葬品往往达100件左右,其中有精美的玉器和象牙雕刻等;中等墓仅少数有棺,随葬器物十几件至几十件不等;小墓无葬具,随葬几件器物或没有任何随葬品。清楚地表明当时不但有贫富差别,还已出现身份地位上的差别。 第二,流行单人葬。前一时期流行的多人二次合葬已为少数夫妻合葬所取代。这种夫妻合葬一般是男左女右,均属一次葬。显然这是夫妻关系更为牢固、核心家庭比以前起着更大作用的一种表现。 第三,不同墓地在墓葬规模、随葬品数量和质量上都有很大差别。有些墓地的大墓仅相当于大汶口遗址的中等墓,大汶口大墓中的某些玉器、象牙雕刻、精美的彩陶、白陶等均不见于其它墓地。这不仅说明当时各聚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还说明聚落间已经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处于控制地位的中心聚落掠夺被控制的聚落,才会形成那样大的差距。 第四,这时期墓葬中普遍随葬石钺,大墓有时随葬玉钺。人们如此重视兵器,应是掠夺性战争经常发生的一个证据。江苏新沂花厅村本是大汶口文化的分布区,那里有些大墓中除随葬部分大汶口文化的器物外,同时有大量良渚文化的器物,当是良渚文化某部落远征花厅的象征,以上四点足以说明,大汶口文化后期的社会已不是那种完全以血缘为纽带,特别强调平等原则的典型的原始共产制社会,在它的内部已经发生分化,并且出现了迈向文明社会的新的因素,尽管这种因素暂时还是很微弱的。 八 仰韶文化后期的房屋出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在建筑质量上开始分化。一部分房子用类似水泥的材料加工地坪和墙壁,显得坚实平整;另一部分房子仍是传统的泥木结构,两种房子同时共存。 第二,在房屋结构上发生分化,一部分房子是分为两间甚至三、四间的套房,另一部分仍是传统的单间房。如果说单间房比较适合于对偶家庭的话,双间和多间房家庭的人口构成就要复杂得多。郑州大河村4间一套的房子(21),炊器都放在中间的较大的房间里,有十几个鼎,说明至少有十几人吃饭,这是一种比较完整因而也比较独立的家庭。这套房子中有单独的储藏室,房前有窑穴,说明这个家庭已有自己的经济。 第三,这个时期的聚落也有明显的分化。许多小遗址没有特别讲究的房子,个别大遗址则有若干特别讲究的大房子。大地湾乙址就是一个非常突出的例子。遗址位于山坡上,面积达110万平方米。根据许多断崖上暴露的迹象来看,那里至少有几百座房子,其中有好几座是用类似水泥的材料建筑的大房子。已经发掘的901号房也许是其中最大的一座,它有前堂、后室和两厢,前堂有一对直径约90厘米的大圆柱,还有许多附壁柱,残存柱高超过3米,堂屋中间有一个直径达2.5米的大火膛。房子前面还有两排柱洞和一排石板,总占地面积约420平方米。这样大的建筑当不是一般的氏族或部落酋长所能占有的,至少是一个中心部落或部落联盟的总部所在地,有人称之为“原始殿堂”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总之,如果在仰韶文化后期没有发生贫富分化和聚落之间的分化,是不会出现上述现象的。可见仰韶文化后期同大汶口文化后期的社会发展阶段是基本一致的。 九 在红山文化后期的遗存中,最突出的是牛河梁遗址。在那里发现了一个半地穴式的“庙”,里面堆满了因火毁而倒塌的塑象践块和房顶、墙壁的红烧土块。目前虽然还没有清理完毕,便已知道里面至少有五、六个人体的泥塑像,同时还有禽兽的塑像。有的人体型像同真人一样大,有的还要大两三倍。而置放这些塑像的房子并不大(约50平方米),建筑材料不大讲究,房子的周边也很不整齐,里面已被塑像挤满。我想它就是一个放塑像的地方而并不是什么庙。与它相联系的有一个用石头护坡的巨大的方形祭坛,附近还有一个圜丘可能也是祭坛。那“庙”中的塑像可能是在举行祭祀或其它宗教活动时抬到祭坛上供人拜祭的偶像。 牛河梁还有十几座规模很大的贵族墓,其中有几座已经发掘完毕。墓多作方形,每边16—18米左右,少数作圆形,直径18米左右。四周砌石,上面铺土和碎石。墓中心有石椁,当为墓主人所在,多随葬玉器,但数量并不很多。墓上往往还有许多石椁小墓,当是在大墓埋好后陆续埋上去的,有的也有随葬品。小墓的墓主人在身份地位上显然低于大墓的墓主人,但又不象奴隶,也不象殉人,应是与基主人十分亲近而身份较低的人。 牛河梁遗址的调查发掘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有好多情况还不清楚。但现有资料已可说明那是一个宗教活动中心和贵族墓地。这两者结合起来,说明宗教已被掌握在贵族手里。由于它同一般性聚落遗址相分离,说明它不是某个聚落的内部分化的现象,而是某个占支配地位的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首脑所控制的神圣场所。这同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埋葬制度和仰韶文化后期房屋建筑情况所反映的社会内容是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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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17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必要性: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社会。物质文明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展提供政治保障,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重要性: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精神文明建设搞好了,人心凝聚,精神振奋,各项事业就会全面兴盛。精神文明建设搞不好,人心涣散,精神颓废,各项事业都难以搞好。
第2个回答  2010-05-15
这就等于一个家族的起源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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