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不满2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从第二个月开始算,但是我第二个月不满整月,那是否可以按天数拿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呢?
另外,被公司辞退时,公司要求我签自动离职,我没签,但是做了书面工作交接,这对我申请赔偿有影响么?被公司辞退是否可以不做工作交接?

主张双倍工资是基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从第二个月起主张双倍工资,工作了多少天就拿多少,也就能拿的工资再多支付一倍。
交接不能算是你主动提出离职,如果公司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辞退你,公司还需要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按照你上班了两个月,需要给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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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2
你这种情况是不能要求赔偿的,你做了书面工作交接,相当于你自由离职了,也不可以申请赔偿,被公司辞退可以不做工作交接的
第2个回答  2013-10-22
可以按天数拿到双倍工资,需要做交接,但公司有过错,你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3-10-22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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