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调查及其他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和一个人在打球,打球的时候球友与别人发生了冲突,之后对方报警说受伤(医院检查是软组织受伤),现在球友不知去向,警察找到了我。球友就是打球碰上的,都不知道姓名,当时我也没有动手,还在一旁拉架,因为是对方先动手,而且离我近,我就拉住了对方,球友被两个路人拉住了。现在我已经被叫到派出所去协助调查好几次了,关了三次。
我的问题是:
1.我在派出所已经被关了三次,是否构成非法拘禁?
2.我是否必须要去协助调查,整个事件我实际上就是一个路人,球友我也不认识,该说的都说了,我也有自己的工作,昨天一关就是半天,叫我在那里等问话,真是怕了所谓的协助调查。
3.在我第一次过去的时候,已经证实我未参与打架,但是却要我做了担保,交了500块钱才能离开,这样是否合法合规?
4.在这个事情中,我有哪些义务和权利呢?
谢谢!
嗯,就是担心找不到人,想拿那钱给对方补医药费,其实是对方先动手,又是小伤,就算是找到那个球友,也不会赔那么多吧。
我查询过非法拘禁,但不是很明白,第一次是到了派出所,什么都没有问就叫我进去照相、弄指纹什么的,然后就关在里面,也没有任何询问的笔录。第二次是都已经知道我没有动手,但还是把我关在里面。询问笔录是第三次被关之前才做的,做好了询问笔录就把我关在里面说是等问话,其间我要求出去吃午饭也没有允许。我反问到:我是有担保的,还有钱在那里,吃顿饭又不会跑,但没有理会。
我看非法拘禁的一个定义是达到三次就可以的,不知道具体的解释是什么。
那500块钱没有任何凭证,还说是担保都没有凭证,这个我不懂。
我现在就想把钱拿回来,所有信息告诉警方,他们自己去查案,不要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了。

你好:
1、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拘禁必须连续24小时以后,没有到的话,不构成非法拘禁罪。你被关了三次,是什么名义,拘传?拘留,还是没有任何手续?
2、对于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公民有义务进行协助。但是你已经被调查了三次,而且没有正常的手续,一问就是半天,不符合常理。通常情况,如果有新线索可以在此请你调查,但如果三次都是重复的问题,就不对了。你可以向他们的领导反映情况。
3、除非你被拘留,申请取保候审,才会交保证金,或者公安机关给予你治安处罚,罚款500元,否则他们无权收取相关费用。他们给你凭证了吗,上面写的内容是什么?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你可以要求返还。
4、你的义务是,正常情况下协助调查,但对于反复、重复的调查可以拒绝。你的权利的是,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不受打扰,不需要交付费用,你只是协助调查,或者是证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你对于公安机关无理的要求可以拒绝,也可以提出控告及举报他们的不法行为。

补充:
你可以向派出所所长、上级的公安局局长或者信访部门去他投诉,去反映情况。由于500元你没有任何凭证,如果警察否认收过钱,你很难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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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04
1、不属于非法拘禁。
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侦查。
本罪与违法拘捕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的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的动机和目的。

因此如果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充分证据把你关押属于行政过错,不是非法拘禁。

2、根据国家规定,公民有协助调查的义务,你应该配合,但是如果对方行政过错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赔偿。

3、一般不合规,目前国家没有规定要交什么担保费。

4、你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并说明实际情况。你有权利对公安机关行政过失保留行政诉讼,追偿的权利。同时你也有正常公民的合法权利,如:自由权、人身权等等。

以上仅是根据你所说的提出初步的建议,仅供参考。
第2个回答  2009-12-04
1.协助调查并非构成非法拘禁。
2.协助调查是公民的义务。
3.,交了500块钱没有道理。可能是认为你拉偏手垫付的医疗费,
4.如实陈述的义务,为己辩解的权利等。
第3个回答  2009-12-04
交钱会偌麻烦。往往打黑人会沾黑。反说你心虚。吓你一下。不敢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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