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安徽人,他是1988年7月20日,本来应该是2010年7月20日就能领结婚证,可是我发现我已经怀孕了两个月,如果到2010/7/20日拿结婚证,估计宝宝都生下来了,老公建议去安徽领证,但是我想让孩子上上海户口,而且我怕去安徽领结婚证也会影响到自己的户口,不知道户口跟结婚证那里领有关系吗?如果是我生完孩子在领结婚证,会不会罚款,估计就差两个月。
孩子的户口和结婚证那里领没有关系。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八条 婴儿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七条本市居民应当如实申报《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的户口登记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修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