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奖金

公司里部门的加班费都是由部门所得奖金里分出一部分先发,剩下的 部分才是奖金,而且工资单上也没有明确的给出加班费是多少,只是以“加班费及奖金”这个记录,请问这么做算是发了加班费了吗?如果不是,要搜集哪些证据呢?找劳动监察局投诉该做些什么呢?
部门新的规定里说,公司考核下发的当月总额:加班费(加班费优先支付)+奖金+其他考核
但是工资单里没有显示,只有考核奖金,请问这是发了加班费了吗?

如果部门奖金公司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制度的话,那么总额就可以确定了。这时拿这一部分确定的奖金作为加班费就明显不合理了,不能算支付了加班费。你可以拿的证据是加班时的考勤卡、工资单,另外取证时公司应该对绩效考核和加班工资制度负举证责任,这点无需担心。
找监察局的话直接投诉未支付加班费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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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0
算是发了。不正规但真要去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还要其他人同时的当面证明。即使你成功了,但估计单位要也炒你了。有80%以上的人是选择沉默的。为了工作啊。
第2个回答  2009-10-10
不用费神投诉了,这就是你们公司和大多数大公司,大企业(包括国营企业),的聪明做法。劳动法没说一定要发奖金的,所以加班费基本上是从原来的奖金上划过去的。因为企业的产品价格与是不是给了3倍加班费生产的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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