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9天,辞职的问题。

事情的原因是这样的:
我在xx酒吧刚入职,工作了9天。现在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我想辞职,但是没签订劳动合同。刚刚上去问了下人事部,那边说要写书面辞职申请交给部门经理,在等他找到人顶替这个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就可以批准辞职。

现在有几个问题
1.在没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了9天的情况下算是“试用期”不?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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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这个能立刻不干?

3.另外还收了我们400人民币的押金才能上班的。

现在我想立刻辞职不干。那我现在怎么办。望高人回答
我想问下 那如果工作了接近一个月 大概还有2天到一个 还算试用期不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

那个 还想问下 要写书面申请辞职不?还是直接和主管说?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随时通知解除合同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你可以直接提出辞职,不必经用人单位批准。
  对于400元系单位违法收取,如有收据等相关证据可以到劳动主观部门投诉,并要求解决,如果你不是为了出气,那就不要起诉了,诉讼过程太繁琐。

参考资料: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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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0
1、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9天当然算是试用期啦。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并没有书面的说法,说明口头的、书面的都行。

3、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公司收取你的押金是违法的,应退给你。
第2个回答  2009-10-10
属于试用期,要提前3天申请。押金应该退还。
第3个回答  2009-10-12
没签劳动合同便不存在试用期,你可随时离职,要求退还押金,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本来就是违法的。建议写书面申请。
第4个回答  2009-10-14
一般情况 他会退回你的押金 然后 按9天给你结算工资 9天的标准 就是试用期标准了 。。如果你们那有试用期这说法的话。。
第5个回答  2009-10-22
试用期,你可以说不做就不做。这是双向选择,不存在提前一个月打招乎。
按法律他就不能收压金,但问题是现在法律还都要求双休呢,法定节假日,三薪双薪,但是又有几个能做到,所以,要么不做,要么就得按用人方的方案作,就这年代了,你想要按法律来的话可以找劳动部门要回压金,并要求他支付你九天的工资,试用期工资是转正后的百份之八十,在除与你去掉休息时的正常工作日,每天的钱的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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