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01年向农村信用社贷款8万多元,当时的还款期限是一年。
在2004年的时候在归还玩1万8千元的本息之后,将还款形式改为“借新还旧”,需要两年办一次借新还旧的手续,这期间只需每年归还利息。
2009年,我父亲没有按时归还利息,于当年10月接到法院传票。
我父亲现在无房产也无存款,也就是什么资产都没有。
请问,此种情况,法院会怎样处理跟判决。会判坐牢吗?另外,会牵扯到子女吗?子女并没有继承父亲任何财产,且也无归还能力。
很急~~望了解的朋友告诉我一下。
还有就是,当时贷款时用于父亲做生意。且我父亲现在不知道在哪,法院传票还没到他手上,法院也没找到他。这会对我父亲有所不利吗?会不会有处罚?
您好:
仔细阅读了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你的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商业贷款,只是民事责任,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会做牢。
你父亲无力偿还债务不会牵扯到子女,子女没有法律义务帮父亲偿还贷款。
既然法院已经起诉,建议你到贷款所在地法院或者你父亲居住地去查询案件情况,积极去应诉才可以最大的维护你父亲的民事权利。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满意求接受。